2019-03-24 16:38:59 来源:best365网页版 浏览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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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
为做好best365网页版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我校 2019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和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组长组成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一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根据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遴选培训各专业(领域)复试小组成员和复试工作人员。组织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复试专业课笔试试题命制、笔试考务组织、笔试试卷阅卷工作以及其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监督和检查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查各专业(领域)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签署意见。
(二)各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副组长和秘书各1人。复试小组按照工作规范要求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面试、英语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实践技能操作等有关复试内容。同时,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到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中。
二、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我院招生计划如下:
类别 |
专业(领域) |
人数 |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
2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农业水土工程 |
3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
1 |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和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初试成绩不低于260分(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53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应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我校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报考条件。我校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为总分不低于165分,单科不低于15分。
2.复试差额比例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和农业水土工程专业的复试人数为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150%。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本专业(领域)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按照《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1.复试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2)往届毕业生除应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除需提供以上(1)或(2)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处研究生招生办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
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包括笔试、面试、英语口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方式,通过复试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面试、英语口语、实践技能操作等复试成绩由复试小组复试人员按照百分制独立评分,每个复试项目各复试人员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该复试项目的成绩。
1.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携带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20分钟入场,考试开始后15分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禁止离开考场。考生应严格按照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纪律要求进行考试。
(1)英语听力
由研究生处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5分钟。英语听力频率为FM87.8,考生自备收音机、耳机。不设定合格线,成绩按复试总计算方式计入复试总成绩。
(2)加试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为《土木工程材料》或《结构力学》。加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每门成绩合格线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
(3)专业课笔试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建筑材料与建筑施工技术》或《制冷空调》;
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土木工程材料》。
每门专业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专业课成绩合格线为40分,专业课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公式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
由复试小组组织,成绩满分100分,每考生面试时间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面试完一名考生,复试小组人员立即独立评分(百分制)。同一专业(领域)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面试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一致。基本内容如下:
(1)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面试顺序采取第一志愿、调剂考生顺序和总分由高到低的标准确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考生的试题。面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成绩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按总成绩计算公式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
3.英语口试
由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满分100分,时间为3分钟,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交流能力。不设合格线,成绩按总成绩计算方式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由复试小组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体检
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由研究生处组织,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具体安排
1.缴费
考生通过我校财务处收费平台完成缴费,报名费180元、体检费71元,未缴费的考生不予办理复试报到手续。
2.考生报到
第一批次复试: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包含第一志愿上线且进入复试的考生,以及在3月26日上午12:00之前同意复试的调剂考生。
(1)同等学力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报到时间:2019年3月26日下午16:00-17:00,地点:办公楼1214房间。
加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30-10:30;下午14:30-16:30。
(2)其他考生报到时间:2019年3月27日8:30-17:00,地点:教学楼G区305。
第二批次复试:
报到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8:30-11:30,地点:办公楼12楼1214房间。
其他批次报到时间地点及考试安排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3)到研究生处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领取复试通知书和复试记录表等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到学院公布的报到地点报到,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核,并了解学院复试安排。学院收取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存档备查。
3.英语听力考试(第一批次复试)
考试时间:2019年3月28日下午2:10-2:45,
考试地点:教学楼A区五楼、六楼,
考生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提前20分钟入场。
其他批次复试英语听力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第一批次复试)
时间:2019年3月28日上午7:50,
集合地点:校医院北门
要求:空腹、携带身份证。
其他批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学院复试项目及安排
报到时间、地点,复试时间详细安排如下:
按照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先到研究生处报到后方可到学院报到(3月27日8:30-17:00,学院报到地点:工程楼313室。)
(1)专业课笔试(第一批次复试)
时间: 2019 年 3 月 28 日 10:00—12:00
笔试科目:①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建筑材料与建筑施工技术》或《制冷空调》;②农业水土工程:《土木工程材料》。
地点:工程楼312室
(2)专业面试(第一批次复试)
①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全日制)
时间: 3 月 28 日 下午4:00—5:00;
②农业水土工程(全日制)
时间: 3 月 28 日 下午5:00—6:30;
地点: 工程楼312室,考生等候面试区为工程楼313室。
相关考生当日下午 3:30 到工程楼312室 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 面试结束后,马上离开面试区域。
汇总如下表所示:
3月27号全天 |
按照复试要求先到研究生处报到后, 学院报到(地点:工程楼313室) |
3月28日上午 |
7:50体检 地点:校医院北门 10:00-12:00专业课笔试 工程楼312室 笔试科目:①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建筑材料与建筑施工技术》或《制冷空调》;②农业水土工程:《土木工程材料》。 |
3月28号下午 |
14:10-14:45英语听力复试,教学楼A区5楼、6楼 16:00-18:30面试 工程楼312室 |
3月29号上午 |
进行批卷和资料整理,领导小组开会决定录取名单 |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达到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和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60分(英语一、思想政治理论不低于35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不低于53分)。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调入学术学位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一;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5.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6.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不接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调剂;不接收国防生考生调剂。
7. 农业水土工程专业和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专业调剂名单确认时间为 2019 年 3 月 25日8:00,如人数达不到要求则依次顺延一小时的整点时间为截止时间(最终不超过 3 月 26日上午 12:00)。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本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报到、参加复试。
5.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其他计入总成绩的复试项目(百分制)平均分×40%。
考生总成绩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总成绩合格线者不予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总成绩合格线为40分,达不到总成绩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第一批次复试且报考同一专业(领域)的同类考生按报考该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的同类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
2.每批次复试达到合格线的全日制研究生考生申请调剂为同一专业或相近专业(复试内容与调剂专业完全相同)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经考生同意,可不再进行复试,按照考生已参加复试的总成绩作为该次调剂复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
3.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成绩顺序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在学院2019年的招生计划内,对于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优先排名录取复试合格的报考该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第一志愿考生,录取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剩余的招生计划排名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录取前两类考生剩余的计划排名录取其他考生,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2. 已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全日制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相同专业,其他已接受拟录取考生不再接收其校内调剂申请。
在复试结束后,学院工作小组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后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四)录取类别
1.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监督制度
学院在复试录取期间成立督查组,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我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研究生处和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86080598,0532-86080340。
(二)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2个工作日。
(三)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8030413),由工作小组进行答复。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6080598)。学校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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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刘园园